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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案|白衣人認入閘襲擊市民囚4年7個月 官形容「完整參與」白衣人暴動 (17:29) - 20240418 - 港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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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,事隔4年多4名白衣人被控串謀傷人及暴動兩罪,其中一名男子被指當時跳入付費區與其他白衣人襲擊市民,他早前認罪。法官今(18日)在區院判刑指,被告由在非付費區挑釁黑衣人、進入付費區施襲到追趕黑衣人到月台最後離開元朗站,「完整地參與整個白衣人暴動」,並有一定帶頭指揮的行為,兩罪採納7年為量刑起點,判入獄4年7個月。

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指,被告鄧兆雄(現年43歲)參與整場暴動,首先與其他白衣人進入元朗站,在非付費區叫罵、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,例如稱「過嚟吖」,又用藤條威嚇黑衣人。 被告其後再跳入付費區襲擊一名男子,曾招手示意白衣人入閘,有一定帶頭指揮的行為,其後再與白衣人追上月台持藤條罵車廂內人士。 

法官引述同級法院其他721白衣人暴動案的判辭,本案暴動罪和串謀傷人罪均以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,被告認罪獲3分之1減刑,他過往曾做義工再獲1個月額外扣減。辯方求情指本案涉延誤,警方2022年2月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,翌年2月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,同年7月拘捕被告。

法官拒絕接納有延誤,指控方有逾1000小時的片段需觀看,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的過程正常合理,辯方亦無證明被告期間已更生或為他創造有利環境,故此被告無其他減刑因素,入獄4年7個月,兩罪刑期同期執行。有旁聽人士散庭後指「出咗嚟個幾鐘要7年?」、「襲警都唔使咁耐」。

餘下被告王浩昇(28歲)及鄭文傑(43歲)否認控罪,排期明年1月13日開審;吳偉德(38歲)則未決定答辯意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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